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六十一条有效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应当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