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单位自主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应当配备必要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设备,由依法获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并形成书面结论文件,存档备查。

单位不具备自主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条件的,应当聘请具备法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