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第四十四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志愿服务数据共享应用协调机制,按照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规范要求,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源,实现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交换共享。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