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成立的志愿服务队伍,登记成为志愿服务组织。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