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护理保障。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照护服务需求。

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