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地理标志违法行为,可以依法支持起诉或者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