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一条有效辅警在履行职责期间,公安机关应当为其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勤务辅警在人民警察带领或者指挥下可以驾驶警用汽车、警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辅警不得使用武器和警械,但是遇有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辅警可以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使用必要的约束性警械。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