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辅警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层级、层级升降、解(续)聘、评先评优、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考核类别包括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