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红十字会会同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制定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有关政策,市、区红十字会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行管理。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