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园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具有良好园林景观和相应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文化健身和防灾避险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