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屈家岭遗址的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展示利用、传播交流等活动。本条例所称屈家岭遗址,是指位于京山市和屈家岭管理区交界处,以屈家岭遗址点为核心,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新石器时代大型聚落遗址群。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