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