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从事建筑业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建设工程科学技术进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