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涉及建设工程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加层、改造、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