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建筑活动及对建筑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