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工业遗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设立相应的展陈设施,现场展示工业遗产重要价值、保护理念、历史人文、科技工艺、景观风貌和品牌内涵等内容。

鼓励和支持煤炭、电力、机械、酿酒、蒙医药等行业企业、个人通过建设博物馆、展览馆等方式,对工业遗产进行集中保护、展示和利用。

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