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工业遗存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可以向县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工信部门初审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工信部门申报市级工业遗产。

申请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