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业义务,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