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本市所辖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街道)建成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