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推行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建设、改造、管理、维护专业化。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远程管理控制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鼓励由供水单位统一建设或者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承担。

新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供水单位统一维护管理;已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推动产权人依法委托供水单位维护管理。

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物的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维护管理。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