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参加对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专项工作的专题询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