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