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有害生物、土壤、气象等进行动态监测,根据监测情况保护和改善古茶树生长环境。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