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