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章 预防和保护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施工工地等使用塑料防尘网应当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塑料防尘网使用结束后应当及时回收,不得在土壤中残留。鼓励使用有机环保的防尘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行政等部门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塑料防尘网的使用和回收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