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