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执法事项和举报电话,并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有关部门认定附有违法建设的房屋,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违法建设情形备注于不动产登记簿。违法建设情形消除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请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变更备注。

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