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协同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功能性平台建设;围绕重点行业第四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救助、补偿、减免等纾困帮扶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