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灾害预防第十条有效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作为编制城乡规划,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防御气象灾害的要求。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