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