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统筹落实全省义务教育经费,根据各地财力状况,确定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项目和比例。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