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学校教师、校长的配备,教学班级的设置、师生比例等应当符合办学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