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救助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和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