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推动公益性推广和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