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态优化区域实行以鼓励生态发展为基本导向的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