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十八条有效养犬人应当遵守养犬法律法规,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