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防雷装置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