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禁止下列危害军用铁路专线安全的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拆卸铁路设备、器材;

(二)在铁路专线两侧各八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挖砂、取土、挖沟、采空作业;

(三)在威胁铁路专线安全的范围内设立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仓库,或者爆破、采矿、采石。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