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保护范围第十条有效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其他军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是根据军事设施保护要求,正封闭伪装的、散在的、点线状的军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区域,包括作战工程、军用铁路、公路、管线等。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