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依法合理安排会议议程,进行选举,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主席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和本级决算,讨论、决定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事项等。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