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条有效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补选的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主席团应当组织其在当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