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致使环境中的电场、磁场不符合国家的规定和防护要求的,由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