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章 争议解决方式第六十五条有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将消费纠纷委托或者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行业组织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开展调解。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