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第五条已修改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改革部署,按照稳妥审慎、循序渐进、风险可控的要求,确定实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的行业及相应的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