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汝瓷研究、设计、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进行汝瓷传统工艺和烧制技艺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技艺人员开展技术交流、操作表演和业务考察等活动,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保密的除外。地方法规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