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2年9月15日起施行。2018年11月2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