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监督执法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和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