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推动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的推广与应用,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在行业引导、服务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