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和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