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档案、教育、文旅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普及档案知识,传播档案文化,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档案公益宣传,营造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